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熙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熙安”,英文名“SunnyEaseLimited”)与以大华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银行”,英文名“UnitedOverseasBankLimited”)为牵头行的金融机构于近日签订贷款协议及相关配套协议,熙安作为借款人向大华银行组建的银团申请4.05亿美元贷款。
熙安全资子公司鹏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源发展”,英文名“TopSpringDevelopment(Beijing)Limited”)与大华银行签订《股权质押协议》控股英文,鹏源发展以其持有的北京中粮广场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为熙安在贷款协议项下全部应付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此外,鹏源发展与大华银行签订《账户质押合同》,以其在押记账户中的所有当前和未来权利、所有权和权益为熙安应付债务担保。
2、上述担保事项已履行鹏源发展相关审批程序。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保证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生效前后,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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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新增担保使用额度按2022年10月31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人民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熙安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2年5月3日,注册地址为VistraCorporateServicesCentre,WickhamsCayII,RoadTown,Tortola,VG1110,BritishVirginIslands,注册资本为5万美元,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JoyCityCommercialPropertyFundL.P.(非本公司关联方)持有其49%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控股英文,熙安有限公司总资产3,321,994,770.67元、总负债3,749,778,998.92元、净资产-427,784,228.25元、营业收入304,084,882.56元、利润总额168,890,592.20元、净利润128,239,603.28元。截止2022年9月30日,熙安总资产3,665,657,659.33元、总负债4,310,010,795.76元、净资产-644,353,136.43元、营业收入206,661,352.53元、利润总额-159,011,500.37元、净利润-195,298,230.83元。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熙安全资子公司鹏源发展以其持有的北京中粮广场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为熙安在贷款协议项下全部应付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美元4.05亿元。此外,鹏源发展与大华银行签订《账户质押合同》,以其在押记账户中的所有当前和未来权利、所有权和权益为熙安应付债务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控股子公司鹏源发展为控股子公司熙安在贷款协议项下全部应付债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熙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3,462,396.5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83.80%(占净资产的比重为66.4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737,094.5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45.29%(占净资产的比重为52.54%);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725,302.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38.50%(占净资产的比重为13.92%)。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贷款协议
2、股权质押协议
3、账户质押合同
4、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5、鹏源发展决策文件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